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盐产品及服务供应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有限责任公司盐产品及服务供应商采购
1.2项目编号:0222HW******、HTCL-ZB-251068
1.3采购(服务/建设)内容:食用盐、非食用盐、盐产品代加工服务。根据生产需求,拟选择5家供应商进行定点采购。数量:辰盐盐业公司一年用量,实际发生量以辰盐盐业公司采购订单为准。
1.4服务期: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1.6采购预算: /
1.7其他: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5家。
2.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有相同或类似项目供应业绩不少于一个,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承诺或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其他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15日9时 至2025年4月21日17时(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4系统使用费
******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17时(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评审。(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如有)
5.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元/家(大写:贰仟元整/家)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日17时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4月27日9时
******有限公司)。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开标/评审时间及地点
7.1开标/评审时间:2025年4月27日9时
******有限公司)。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其他补充事宜
10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南织路1号
联 系 人:董志勇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李霞、谢涛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