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连云区2025年专利挖掘与申报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包一) 服务范围:围绕江苏省 “1650”、“10+X”未来产业体系的培育与发展,为连云区企业挖掘高质量发明专利并提供全流程技术服务不少于216件。根据工作量计算,本项目分为二个采购包,每个采购包需供应商完成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108件。 服务要求:在项目期内围绕江苏省 “1650”、“10+X”未来产业体系的培育与发展,为本地企业挖掘高质量发明专利并提供全流程技术服务,授权专利累计不低于108件,其中在2025年12月31日前授权专利累计不少于65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 (1)成交供应商应运用法律和技术服务专长,提供专利代理服务,促进专利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充分实现科技创新价值。 (2)成交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履行告知义务,保守委托人秘密,在委托权限内尽职尽责,勤勉敬业,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3)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内部管理,规范开展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实现持续发展。 (4)成交供应商对服务对象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服务对象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服务对象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5)代理期间,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代理人,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取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如著录项变更)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成交供应商应及时缴纳规费,并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来文和收费收据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收文地址发生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变更后的收文地址邮寄相关文件及收费收据。 (7)被服务对象可随时向成交供应商询问专利申请当前的进度事宜。由成交供应商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上述采购人的询问对象。 (8)成交供应商应与专利申请人充分沟通,且按专利申请人的具体项目服务要求提供专业服务,确保专利申请高效、及时。 (9)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应认真评估专利申请的授权可能性,给出指导性意见,提高专利授权成功率。 名称:连云区2025年专利挖掘与申报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包二) 服务范围:围绕江苏省 “1650”、“10+X”未来产业体系的培育与发展,为连云区企业挖掘高质量发明专利并提供全流程技术服务不少于216件。根据工作量计算,本项目分为二个采购包,每个采购包需供应商完成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108件。 服务要求:在项目期内围绕江苏省 “1650”、“10+X”未来产业体系的培育与发展,为本地企业挖掘高质量发明专利并提供全流程技术服务,授权专利累计不低于108件,其中在2025年12月31日前授权专利累计不少于65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 (1)成交供应商应运用法律和技术服务专长,提供专利代理服务,促进专利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充分实现科技创新价值。 (2)成交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履行告知义务,保守委托人秘密,在委托权限内尽职尽责,勤勉敬业,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3)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内部管理,规范开展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实现持续发展。 (4)成交供应商对服务对象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服务对象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服务对象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5)代理期间,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代理人,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取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如著录项变更)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成交供应商应及时缴纳规费,并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来文和收费收据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收文地址发生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变更后的收文地址邮寄相关文件及收费收据。 (7)被服务对象可随时向成交供应商询问专利申请当前的进度事宜。由成交供应商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上述采购人的询问对象。 (8)成交供应商应与专利申请人充分沟通,且按专利申请人的具体项目服务要求提供专业服务,确保专利申请高效、及时。 (9)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应认真评估专利申请的授权可能性,给出指导性意见,提高专利授权成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