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池下海域塑胶渔排项目等4宗养殖用海专题论证报告编制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 已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宁德市蕉城区池下海域塑胶渔排项目等4宗养殖用海专题论证报告编制(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池下海域塑胶渔排项目等4宗养殖用海专题论证报告编制
2.备案编号: /
3.项目编号:(FJZRXND)2025-094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75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75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7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宁德市蕉城区池下海域塑胶渔排项目等4宗养殖用海专题论证报告编制 | 1.00 | 175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宁德市蕉城区池下海域塑胶渔排项目等4宗养殖用海专题论证报告编制 | 项 | 元 | 175000 | 总价 | 无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明细 | 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需包含海洋测绘和摄影测量与遥感)证书,并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4日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有限公司发布的磋商公告中指定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4日。
8.2获取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于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4日,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ome)下载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未在投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备注:
供应商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ome)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通过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下载文件”,选择参与本项目,缴纳完报名费(报名费200******有限公司;账号:************102989)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下载电子采购文件(zip格式)后,可解压查看(含ebid格式文件),请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投标企业平台操作手册”,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
9.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工本费)。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南侧长兴城D区8幢201)。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5年10月30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南侧长兴城D区8幢201)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信息公告发布媒介: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址******/#/home)、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
13、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环城路63号主楼301室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14、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南侧长兴城D区8幢201
联系人:卓女士
联系方法:******
附1******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102989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